1)曳引钢丝绳外层绳股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下表规定
2)因磨损、伸长、绳芯损坏或腐蚀等原因导致钢丝绳直径小于或等于公称直径的90%。
3)钢丝绳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或弯折现象。
4)钢丝绳严重锈蚀,铁锈将绳股间隙填满。
4.检查曳引绳和补偿链或绳的端部固定应牢靠,开口销和二次保护不应有破损或缺失现象。曳引绳的松紧度偏差不应有明显偏差,补偿链或绳也不应有损坏或拖地现象。补偿链防晃装置(如有)应固定可靠,机械部件工作正常。
5.电梯额定速度大于2.5m/s时,电梯井道钢结构,补偿绳应带装有涨紧监测电气开关的涨紧轮,轮上应装有防脱装置和护罩。
4.底坑内应有:
a)停止装置,该装置应在打开门去底坑时和在底坑地面上容易接近且非自动复位的红色电气停止按钮开关;
b)电源插座及安全照明;
c)井道照明灯的开关应设在开门去底坑时易于接近的位置。井道应设置长久性的电气照明装置,即使在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的照度均至少为50 lx。照明应这样设置:距井道较高和较低点0.50m以内各装设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不设照明。
d)紧急解困如果在井道中工作的人员存在被困危险,而又无法通过轿厢或井道逃脱,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1 每根导轨至少应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特殊情况,应有措施***导轨安装满足GB7588规定的弯曲强度要求。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重庆电梯井道设计,导轨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果用焊接支架其焊缝应是连续的,并应双面焊牢。
2 当电梯冲顶时,导靴不应越出导轨。
3 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对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应不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为1.0mm。
在有安装基准线时,每列导轨应相对基准线整列检测,取较大偏差值。电梯安装完成后检验导轨时,塘坝镇电梯井道,可对每5m铅垂线分段连续检测(至少测3次),取测量值间的相对较大偏差应不大于上述规定值的2倍。
4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且局部缝隙不大于0.5mm,导轨接头处台阶用直线度为0.01/300的平直尺或其他工具测量,应不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钢结构电梯井道,修光长度为150mm以上,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得大于1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应不大于0.15mm,如超差亦应校正。
1.将轿厢分别放置在两个端站平层位置,测量轿厢、对重的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耗能型(液压)缓冲器应为150~400mm;蓄能型(弹簧)缓冲器应为200~350mm。轿厢、对重撞板的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mm,同一基础上的缓冲器顶部与轿底的对应距离差应不大于2mm。缓冲器应固定可靠,液压缓冲器应垂直,液位应满足正常工作要求,液压缸与柱塞应活动顺畅无腐蚀。
2.检查对重护栏,对重(或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采用刚性隔障防护,该隔障从电梯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0m处向上延伸到至少2.50m的高度。其宽度应至少等于对重(或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0.10m。对重压板应固定压紧。对重导靴片或轮应牢固无过度磨损。
3.检查曳引绳不应有过度磨损、断股现象,断丝数量也不应超过报废标准。